《哈尔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面向社会征集意见

发布时间:2020-09-03 来源:本站 [slide:title]

信誉点评的对象为办理住所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首要办理人员。信誉点评的工作部分,依照现行物业办理监管体制分为市、区、街道、社区四个层级。

关于物业服务满意度测评。在住所项目查核中,将开展物业服务满意度年度测评分值作为一项重要衡量指标,分值为50分。每年6月至7月,小区业主登录“哈尔滨市住所项目物业服务满意度测评体系”进行网络电子投票;8月,核算网络电子投票结果;9月至10月,关于业主网络电子投票比例低于50%的住所项目,再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安排进行现场测评投票,核算并核算出物业服务满意率,用满意率乘以根底分值50分即为该住所项目物业服务满意度测评实得分。

此外,物业服务企业信誉点评满分120分。其中:住所项目查核分占比80%,即96分;企业自身信誉分值占比20%,即24分,杰出信息加分分值12分,不良信息扣分根底分值12分。物业服务企业办理多个住所项目的,其住所项目查核分值依照一切住所项目查核实得分进行归纳加权均匀核算。企业信誉等级依照实际得分划分为四个等级,即90分(含90分)以上的,等级为优异,标记为绿牌企业;70分(含70分)以上90分以下的,等级为杰出,标记为蓝牌企业;60分(含60分)以上70分以下的,等级为合格,标记为黄牌企业;60分以下的,等级为不合格,标记为红牌企业。

每年信誉点评结束后,哈尔滨市物业行政主管部分将依照住所项目查核得分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及首要办理人员信誉得分情况排序。一起,建立诚实守信和违规失期企业名录,优异绿牌企业记入诚实守信企业名录;不合格红牌企业记入违规失期企业名录。并经过政务网站、职业协会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发布,为业主委员会、社会公众及有关单位提供参阅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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