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普陀区最高3万元!优秀小区物业企业可获奖励
从普陀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获悉,该区在全市率先明确小区物业服务提质全覆盖考核及奖励办法,优秀小区物业企业、物业管理全覆盖小区的承接物业、自治小区业委会等将获奖励。
目前,普陀区有78个物业小区、961幢物业全覆盖住宅、50多个居民自治小区。
据了解,将常态化对全区(不含六横、普朱管委会)物业小区和东港街道、沈家门街道物业全覆盖(进行准物业化管理)居民小区进行考核,分类组织季度评测、年度综合评价,并据此确定物业小区考核等级: 优秀、良好、达标和不达标。
“考核结果将通报给物业项目招投标主管部门予以参考。”孙志勇介绍,物业小区考核成绩计入其物业服务企业年终考核,与信用等级挂钩。
针对物业全覆盖居民小区,普陀区对考核等级良好及以上承接准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以及接管新建住宅小区的优先投标权和再次接管旧住宅小区的优先选择权。
另外,年度考核优秀的业主自治管理的业委会、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将被通报表扬。
根据奖励办法,考核等级良好及以上,且排名前30名的优秀物业小区将获得奖励。奖励资金基数3万元,考核优秀的给予基数100%奖励,考核良好的给予基数60%奖励;总排名在前10名,且考核良好及以上的物业全覆盖小区,奖励资金基数2万元,考核优秀的给予基数100%奖励,考核良好的给予基数60%奖励。
奖励办法还推出了特色创新奖励项目:服务企业在日常管理中形成一套有特色的长效管理办法,值得借鉴的,可获奖励5000元,以此激励服务企业创新管理方法。
老旧小区推进准物业化管理过程中,居民自治组织缺乏成为一大障碍。该奖励办法规定,新成立业主委员会且实现实施业委会自治的老旧住宅小区,将予以报表扬,同时奖励2万元。
为激励“落后”小区整改进步,奖励办法还推出了3个名额的进步鼓励奖:年度考核结果较上一年度排名上升超过20名的小区获1万元奖励。
此外,相关优秀小区中的优秀物业项目经理、优秀业委会及个人等也将获得相应奖励。
不过,如果同一物业服务企业有1个及以上物业小区年终考核不合格的,其管理的物业小区均不能享受资金奖励。此外,季度考核中全区最后一名或连续两次后三名、考核年度内物业企业将受到书面处罚,政府部门检查、督查问题不及时整改等情况将被取消获奖资格。
“奖励有力度,奖励范围也比较广。”孙志勇介绍,推出该奖励办法,更好地激发物业企业加大物业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多元化推进小区物业管理,持续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