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物业新规出台,3项权益业主需知晓,或还有一笔长期收入
买房的时候除了房价、地理位置等要作为首要考虑,还要“考察”物业的情况,毕竟房子是未来居住的地方,而物业的好坏就直接影响到了人们以后居住的舒适度,好的物业甚至还可以让房子更有“价值”。
要知道,对于物业费这点来说,是业主和物业的最大矛盾点。在那些物业服务水平较差的小区来说,业主和物业之间有着很大的矛盾。在业主看来,物业平时并没有给自己提供什么帮助,找物业帮忙也是杳无音讯,到最后只能自己想办法解决。然而现在收取物业费却这么积极,还想要多收取物业费,这点无疑让业主们无法答应。所以,对于一些住户来说,就开始拒绝缴纳这些不合理的物业费。2021年物业新规出台,3项权益业主需知晓,或还有一笔长期收入!
一、业主们对物业公司不满意,可以直接投票更换物业公司。现在在《民法典》中第278条、第284条明确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此项为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应当有2/3的业主共同参与表决,且同意的人数超过50%才可以取消。
二、还未交房无需缴纳物业费。在预售房中,开发商交房的时间并不一定就准确,一旦因为某些原因导致交房时间延迟,而这期间物业公司是不允许向业主收取物业费的,业主更无需缴纳。三、违反合同约定,有权不缴纳物业费。一旦物业率先违反合同内容,业主是有权利不缴纳物业费用的,甚至还可以要求物业按照合同内容继续履行职责,如果造成损失,业主也有权要求物业赔偿。
此外,业主享有“收益权”。其实,物业的主要营收除了物业费之外,还有一部分收入来源于小区中的公共资源。现在有不少物业会在小区的公共电梯、一楼走廊或者停车站里张贴各种各样的广告,在“新规”出台之前,这部分收入尽数被物业收进了自己的“腰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