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 南安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
近日,南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景阳带队就南安市贯彻实施《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灵敏、副市长廖徐伟参加。
执法检查组深入官桥世纪家园、水头建发映月、石井成功国际城、洪濑明发商业中心、梅山裕景园、罗东银河华庭、溪美名都城、柳城东方丽景、美林碧桂园、美林江滨小区等10个住宅小区,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重点检查各小区业委会组建及运作情况、物业服务质量与收费标准、小区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及法律责任履行等情况。
19日,执法检查组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及相关单位工作汇报,并围绕小区物业管理提升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下阶段工作建议进行了深入交流和研讨,对近年来南安市物业管理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予以充分肯定。
执法检查组强调,物业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和切身利益,对于提升整体社会治理水平具有基础性、关键性作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小区物业管理提升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坚持党建引领,积极构建“党建引领、政府统筹、部门协力、依法治理”的工作格局;要持续完善物业管理治理结构,推动形成业主自治、专业服务、政府监管相结合的良好治理体系;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监督评价机制,切实维护好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要齐抓共管破解老旧小区管理难题,坚持“抓两头、带中间”,推动全市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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