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总目标”“总要求”出炉
12月3日,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在北京京西宾馆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作重要讲话。本次会议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部署启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何为市域?它主要是指设区的城市的行政区域和层级,包括全国所有的副省级市、地级市、自治州等,涵盖市、县、乡镇(街道)三级。
会议披露了一个重要信息:面向全国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即将启动。这次试点与以往最大的不同,就是不限名额、机会均等,实行开放式试点,全国所有地市都有机会参与其中。中央政法委研究制定了两份文件——《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既为开展试点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又为试点成效评估提供了衡量标准。试点工作第一期从2020年至2022年。
会议提出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总体思路:要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防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为突破口,以开展市域社会治理试点为抓手,探索具有中国特色、市域特点、时代特征的社会治理新模式,要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切实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平安中国建设迈上新台阶,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指出,市域层面具有丰富的治理资源和手段,关键是要通过体制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建设,把分散的资源聚起来。为此,会议提出要完善党委领导体制、政府负责体制、社会协同体制、公众参与机制。
其中,在“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层面,会议表示,治理的智慧和力量来自人民群众。要求“完善人民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健全举报奖励、公益反哺、以奖代补等激励机制。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搭建平行、互动、多样的群众参与网络平台,形成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生动局面。”
在完善“社会协同体制”层面,会议提出要借鉴一些地方制定行政事务“禁入清单”和拒绝行政事务“负面清单”的经验,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推动建立政府和社会的良性互动机制。
此外,要积极培育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组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让社会组织承接起政府减政放权释放的具体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