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连片打包”破解物业服务缺失难题

发布时间:2021-10-22 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 [slide:title]

  不少老旧小区因为住户少、体量小,物业服务企业不愿入驻,成为“失管”小区,群众居住品质无法得到保障。在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是全市老旧小区保有量最大的区域。经过不断探索,该区建立了系统集成改革思维,打破小区边界区域限制,探索“共建共享共治”模式,实施街区式连片管理,实现了老旧小区从“小而零散”到“集中连片”、从“社区托管”向“企业接管”,小区治理从“单一自治”向“多元治理”转变,打造了管理规范、服务优良、环境宜居、安定和谐的“美好家园”小区,有效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优化小区“硬环境”推动区域共建

  章贡区按照“化零为整、组团连片”思路,着力构建“大社区”,优化小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为美好家园小区创建夯实基础。

  实行街区式连片整合。针对老旧小区住户少、体量小、物业服务企业不愿入驻、居民自治难等问题,采取“连片打包”方式,将地理位置相近、小而零散的老旧小区整合成互联互通的大社区,并整合资源、人员力量,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在解放街道,将原来独立分散但地域相邻的21个老旧小区、61栋楼房、888户居民、30家商户、7条背街小巷进行了连片整合,建立了尚书街社区。在赣江街道,将涵盖31栋楼房、894户居民、54家商户的无物业管理小区进行了连片整合,建立了钓鱼台社区。

  实行一体化连片改造。针对老旧小区普遍存在的绿化面积少、居民活动空间小、停车位少、储物空间不足、文体设施不全、物业管理用房少等问题,树立“一盘棋”思想,优先将街区式连片整合后的老旧小区纳入综合改造计划,充分吸纳群众多元化的生活需求,结合“城市社区10分钟服务圈”建设,实行一体规划设计,通过拆除区域围墙和违章建筑、打通“断头路”等举措,腾出新空间,拓宽内部道路,统一实施管线下地、立面更新等基础改造,重点布局完善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棚、充电桩等十余项功能设施,重构和提升片区公共服务功能。

  提升物业服务“软实力” 推动服务共享

  章贡区按照“服务促管理、管理优服务”理念,将改造后的连片小区整体打包交由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并结合“美好家园”小区创建标准,提升物业服务能力。

  实行市场化运作。针对小区管理和运维成本较高问题,盘活拓展区域资源,按照“先管车后管房”步骤,实施区域半封闭管理,规范设置车辆出入口,实行分类收费模式,即对外来车辆按时长收费、对业主车辆包月收费。同时,合理设置广告位,部分进行社会招租。根据片区商圈定位,引入茶楼、酒吧、书屋等,激活区域商业资源。通过市场化运作,既规范了小区内部秩序,又补贴了物业管理运营成本。

  创新体验式服务。针对部分居民支付物业费意识不强的问题,实行“先体验、后付费”模式,设置3个月到6个月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只收取车辆管理费,不收取物业服务费,免费为片区居民提供卫生保洁、绿化养护、停车管理、安保巡查等服务,特别是对多年无人清扫保洁的小区楼道进行清扫,对常年无人管理的小区绿化进行修整。让居民真切感受到物业服务企业入驻带来的变化后,再组织居民缴纳物业服务费,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有效增强了居民购买物业服务意识。

  开启点单式服务。针对片区老年住户较多、基础设施老化的实际情况,由物业服务企业牵头组建家政联盟,设立便民服务中心,为辖区居民提供水电维修、管道疏通、开锁换锁等“一站式”个性化服务,不定期组织开展理发、风扇清洗等公益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微需求”。

  推行系统化考核。制定出台《章贡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每年对老旧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考核评价,推动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对达到“五有”(有清扫保洁、有安全防范、有绿化养护、有物业维修、有停车管理)的老旧小区,区财政按管理服务面积每月给予物业服务企业一定的资金补贴。同时,实行信用记分制度,对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实际表现进行打分,对诚实守信或存在失信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实行奖惩,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规范经营,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居民的满意度。

  搭建社区治理“新平台” 推动多元共治

  章贡区结合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完善基层社区治理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安定和谐小区建设。

  建立“1+3+N”基层共治机制。“1”即发挥社区党组织引领作用,“3”即形成以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主体,“N”即街道办事处、驻片区单位等多方联动协同,从而形成社区治理合力。

  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机制。社区居委会不定期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对物业管理中的难点、堵点和居民反映的“急难愁盼”等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共商解决办法,为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民之间搭建沟通交流、和谐共处的“桥梁”。

  建立群众自治共管机制。积极引导群众共同参与街区式管理,建立由党员骨干、楼栋长、社区网格员等多方参与的“小区自治共管小组”,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着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城市基层治理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