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初评结果公示 51个项目“上榜”
12月8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对合肥市2021年度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初评结果公示,根据初评结果,51个项目“上榜”。
什么样的小区可以称之为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申报项目须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工作,环境卫生整洁,整体秩序良好,并同时符合规定的条件。”合肥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必须是物业服务优秀、群众较为满意才能有可能当选。
此次创建工作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县(市)区及开发区初评、市级复评相结合的方式,年内培育住宅类物业管理示范项目20个,非住宅类物业管理示范项目15个。本次初评评选出了瑶海区保利东郡等51个项目,涵盖合肥市县(市)区及各大开发区,有住宅,也有非住宅项目。
按照要求,申报企业自2019年1月份以来不得出现以下情形: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因物业服务问题引发群体性信访事件;经物业管理部门确认属实的有关收费和服务质量方面的重大投诉;被纳入诚信记录“黑名单”;文明创建、常态化疫情防控、拆除违法建设等工作不力被市以上机关单位通报批评。创建年度内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终止该项目创建。
“此次评选很严格,对通过初评的项目,住宅类项目由各县(市)区、开发区物业主管部门组织项目所在街道开展满意度调查,非住宅类项目由业主单位出具创建工作评价意见。”合肥市房产局物业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次初评结果公示后,下一步,合肥市房产局将随机抽取专家,成立复评小组,对各单位上报的初评示范项目开展复评,同时对2017至2019年获得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项目,按照20%的比例分类进行随机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