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知识小常识(一)

发布时间:2021-07-20 来源:本站 [slide:title]

  物业管理都包括哪些内容?

  物业服务通常包括两大内容:公共性物业管理服务和特约性物业管理服务。公共性管理是经济性的管理和服务,包括日常养护、清洁绿化、安全保卫等。特约性物业管理是根据业主和住户需要,提供各类特别服务。通常是有偿的,如看护老人、订奶送报等。

  物业服务企业应提供哪些物业服务?

  (1)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2)物业共用部位和物业管理区域道路的保洁服务;

  (3)公共绿地、花草树木的养护、管理;

  (4)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进行安全防范;

  (5)物业装饰、装修的管理服务;

  (6)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账目管理的物业档案的保管。

  物业服务企业在公共秩序维护服务方面承担何种职责?是否对业主人身和财产负责?

  物业管理企业在公共秩序维护的主要职责是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和公共财产的看管,包括:(1)相对封闭:做到小区主要出入口昼夜有专人值班,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和防护措施;(2)维护交通秩序:包括对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行驶方向、速度、临时停车位置进行管理,保持车辆行驶通畅;(3)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水篦子、花、草、树木等;(4)夜间对服务范围内重点部位、道路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防范检查和巡逻,巡逻不少于2人,做到有计划、有记录;(5)有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的处置预案;发生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警和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物业服务企业原则上不对业主人身和户内财产负有看护责任,但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导致业主人身和财产受到损失的,物业服务企业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